奖、助、贷、勤、朴、免等相关国家政策
1、在学生培养过程中,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,加大激励机制政策和多种扶持政策,设置了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和其它奖励措施。为帮助贫困生学习和顺利就业,开辟了绿色通道、勤工助学等服务渠道。
2、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及非农村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均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。
3、贫困县(保定为涞水、阜平、涞源、唐县、望都、易县、曲阳、顺平)生源地及其他县区的低保生享受4000元(2年)助学补助。
4、保定市18个县学生依政策享受国家“雨露计划”家庭补贴。
5、低保家庭、贫困残疾人家庭、建档立卡贫困户、特困人员和烈士子女毕业生,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2000元/人。
大学助学政策
(1)国家奖学金:用于奖助在校二、三年级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,奖励标准每年8000元/人,教育部统一颁发荣誉证书;
(2)国家励志奖学金:用于奖助在校二、三年级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奖励标准每年5000元/人;
(3)国家助学金:国家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,平均每年3000元/人, 资助标准分为3档(1档每人每年2000元,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,2档为每人每年3000元,资助对象为困难学生;3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,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);
(4)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:最高8000元/年,凡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,可到当地的县(市/区)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有关生源地贷款事宜,学院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应材料;
(5)“绿色通道”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,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的,可先报道入学。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;
(6)勤工助学: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,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的报酬,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;助学创业:对有志向创业的学生,学院协助寻找场地、提供咨询管理等服务,对经过筛选的项目,学院可提供适当的咨询支持,并请专家进行创业指导。
(7)励志奖学金:为鼓励品学兼优,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报考我院,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科提档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励志奖学金(5000元/生)的参评资格。